关于在全市迅速组织学习省纪委《关于
陈祥云同志顶风违纪收受“红包”
问题的通报》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各开发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监察室,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
4月27日,省纪委通报了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祥云同志顶风违纪收受“红包”问题。经查,2014年春节期间,陈祥云收受某私营企业主王某某“红包”2万元。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按照组织程序,免去陈祥云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职务;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祥云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11月以来,省、市纪委陆续通报了《关于黄峰岩等同志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的通报》、《关于詹斌同志违规收受“红包”问题的通报》、《关于红谷滩新区社发局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周斌、熊英姿违规收受服务对象 “红包”问题的通报》等一批“红包”案例的查处情况,并在全市组织了学习宣传,我市“红包”现象得到一定遏制。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持观望态度,认为整治活动就是一阵风,依然心存侥幸,甚至麻木不仁,顶风违纪。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陈祥云同志案例中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当干部就不能收“红包”,收“红包”就要丢官帽”的观念。严守底线,拒收“红包”。确实无法退回的“红包”,要及时上缴到“市廉政账户”(户名:南昌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开户行:南昌银行红谷滩支行营业部,账号:791909617900026)。
全市各级各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要确实履行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即日起,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省纪委《关于陈祥云同志顶风违纪收受“红包”问题的通报》,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一要做到全覆盖。要求传达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五一节前必须学习传达到位;有下级单位的,要逐级传达到单位每一位职工。二要入脑入心。透过案例本身,传递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铁心硬手治理“红包”的坚强决心和收受“红包”的严重后果。三要及时报告。省委把有关“红包”通报等内容作为5月份对地市班子考核谈话时的必查内容,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将学习传达情况及时向分管市领导汇报。
各级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在督促本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做好传达学习工作的同时,一是要对下级传达学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对掌握的“红包”问题线索,坚决一查到底,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5月4日开始,市纪委将对全市开展《关于陈祥云同志顶风违纪收受“红包”问题的通报》的学习传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思想不重视、传达不到位的,将追究党委、党工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再发生“红包”案件的,从重处理。
中共南昌市纪委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