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信息
(2026年第221号)
南昌市中心医院(南昌市传染病医院)
呼吸湿化治疗仪加热呼吸管路和配件-加热呼吸管路套装等项目采购公告
南昌市中心医院(南昌市传染病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现对医院 呼吸湿化治疗仪加热呼吸管路和配件-加热呼吸管路套装等项目进行议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方式:议价采购
二、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规格与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呼吸湿化治疗仪加热呼吸管路和配件-加热呼吸管路套装 | 套 | 1.适用于输送湿化呼吸气体的加热呼吸管路。 2.管路预置具有管壁加热、保温技术,同时具有加热和监测功能。 3.管路长度不小于1.8m(满足临床使用) 4.包含加热呼吸管路、湿化水罐等,且湿化水罐具有双浮子设计的安全结构,能自动注水 5.需适配本院现有费雪派克呼吸湿化治疗仪(PT101AZ)使用。带样品 | 所投产品在江西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目录内,必须具备平台配送权,报价不得高于平台最低价。 |
2 | 呼吸湿化治疗仪加热呼吸管路和配件-鼻塞导管、-管切管接头 | 套 | 1.适用于有自主呼吸的患者(包括湿化治疗、氧气治疗、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的患者),通过提供一定流量、加温湿化的呼吸气体进行治疗。 2.包含鼻塞、气管切管接头、面罩转接头等。 3.需适配本院现有费雪派克呼吸湿化治疗仪(PT101AZ)使用。带样品 |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过期不予受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注:本项目以单价形式报价,采购金额以最终实际供货量结算为准
3、供应商资质要求
①提供正规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拟投产品在企业经营范围内并满足医院使用和管理要求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证照。谢绝已列入医院黑名单的厂商参加。(营业执照等)
②参加医院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犯罪证明或声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我院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承诺函)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26年8月19日至8月25日止(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南昌市中心医院(南昌市传染病医院)采购科。
3、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南昌市中心医院(南昌市传染病医院)采购科于报名截止后统一通过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5、文件售价:0元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项目开启时间与地点
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项目开启时间为2026 年8月28日11时,项目开启地点为南昌市中心医院(南昌市传染病医院)行政大楼2 号会议室,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提供产品样品、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及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电子版,必须每页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响应格式装订成册,妥善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规定时间将响应文件送至项目开启地点,采购方拒绝接收未按要求密封签章的文件以及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七、项目咨询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老师,咨询电话:0791-88499624
南昌市中心医院(南昌市传染病医院)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