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AAA)“价格诚信单位”复评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历届江西省(AAA)“价格诚信单位”进行全面复评,经各设区市“价格诚信单位”考评委员会考核、评审并推荐,省“价格诚信单位”复评领导小组审议,我院被评为2013年度江西省(AAA)“价格诚信单位”。至此,我院已连续三届被评为江西省(AAA)“价格诚信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努力提高我院医药服务价格执行的水平,切实保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药市场价格秩序,近年来,我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始终围绕“服务至上、质量第一、树一流形象、价格诚信”的目标,以构建价格、计量信得过为己任,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结构,降低医疗成本。一是实行价格管理责任制,层层抓落实,构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系,促进医院价格管理运行机制的提高;三是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审计科 万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