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规定》,对违规违纪行为予以详细界定,并明确了针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问责办法。这是我院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举措,也是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出台的严厉新规。
长期以来,我院一贯重视行业作风建设,不遗余力的对行业作风进行监管,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开展了“两为两不”的专项治理工作之后,医院乘势而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的规定》。据了解,此规定对13种最容易出现的违纪行为和8种影响工作秩序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对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秩序的行为明确了责任追究方式,主要包括:约谈、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辞退等。对违纪情节严重者,问责方式可以合并使用。
此规定的出台和实施,将为我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防止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增加一道新的防火墙。